返回第一章 梦在白云外(1 / 2)满唐衣冠首页

人与自然最基本的关系是属于。

人归根到底还是自然的一部分,不论是群居在城市,还是散落在乡里,亦或者独居于山野,都需要获取生存资料于它,不管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

那么自然法则与人类社会规则触碰的时候,是自然服从人类,还是人类驯服自然?世界是一成不变的吗?到底有没有一种绝对意志在操控这一切?所有的自然规则都已经被科学解释了吗?

这些问题已经困扰了张翙五六年的时间,本来绝对信服马列主义哲学的张翙,在一场车祸之后面对着绝对陌生的环境,哭干了所有的泪水。

五年前一场车祸爆炸,把自己吹到了一千多年前的唐朝,滚滚的汽油硝烟并没有把自己带到帝都长安,也没有到东都洛阳或者扬州江都,张翙看着已经变为十岁左右的自己光着屁股所在的地方除了灌木丛就是野草野苇,脑袋里当时只剩下绝望,除了绝望就是空白。

还好张翙又碰到了另一个野人,皮肤被晒的红黑,头发里掺着草屑的一大一小两个人在一条河水旁赤裸相对。

然后张翙就被迫拜了中年野人为师,原因就是那人逮兔子厉害,那人不仅能逮兔子还能打死野猪。

在荒原中生存最重要的除了水就是食物,张翙十岁左右岁的身体也许能获得食物,但却不能保证自己不变成野兽口中的一顿饱餐。

唐代还没被污染过的空气很新鲜,五六月的初夏杂草与溪水一直延展到张翙视野的尽头,荒野里出现的动物张翙只敢招惹野兔子,飞鸟根本不是在高空飞翔,反而共生于低矮的灌木丛中,叽叽喳喳个不停。

人是群居动物,其实在张翙被便宜师父强制定义概念里,两个人生活就等同于群居了。因为他无数次想跑出去这篇荒野,到人类居住的地界去看看,但每次都是被逮回来无情的痛打一顿。

但是他根据师父每次追他的速度,和他每次去人类群居的地方用野鸡、兔皮置换盐巴时来回的时间,大概能计算出这片荒原到人类群居地的距离差不多应该有个五六十里地的样子,能精确到这种程度完是因为无聊。

直到昨天那位只教他几趟棍法的野人师父死去时,张翙才知道那人叫单雄信。

这同时也解释了许多心中疑问,因为无聊的潜意词就是孤独,为了不让自己孤独张翙每天花费大量的不值钱的时间来推测揣摩这个新世界。

根据自己推测,自己到这里的那一年应该是武德四年,那时候正好王世充兵败洛阳城,至于史上记载单雄信被李世民杀了,看来所言有误,或者是故意所言有误。

怪不得自己每次问这里是唐朝吗都会被打一顿,怪不得他不让自己跑出这片荒原,单雄信怎么会承认唐朝这个词儿呢!

武德四年到武德七年正是天下大乱的时候,张翙绝对不相信凭借自己八岁的身体能在乱世中活下来,更别说用被逼着练了几年的狗屁棍法,去搏一个马上将军。

而现在,已经十四岁的他终于获得了自由。

昨日野人师父单雄信从外面回来便吐了鲜血,看起来伟岸的身体绝对不至于旧伤复发便到这种程度,在张翙的追问下,他才说出了让张翙至今不能平复心情的事实——李世民在玄武门把李建成与李元吉杀了。

“那这不马上就要开启贞观之治了么?”张翙喃喃自语。

埋葬好曾经豪气云天在历史上顶顶有名一代豪杰却死的如此窝囊的单雄信,张翙才又重新开始了自己的旅程,也是他的求生之旅。

他尝试在旷野里狂奔了不到一里地,才气喘吁吁的推翻自己之前所有的计算,一千多年前的地理环境哪有路啊?

此时张翙正坐在地上重新编织自己的草鞋,沾了水之后的唐代麻布单衣还凉快些,七月的唐朝荒野比上辈子的城市更热些,张翙不敢脱了这唯一的一套右开襟的衣服,他怕被第一个见到的唐人给打死。

他现在的目的就是回到自己五年前刚到这的地方,挖出来自己从另一个世界带来的药箱,那是他在唐代生存下去或者说很好的生存下去的资本。因为他相信,抗生素在这个时代绝对价值连城。

手上带刺的槐枝棍子也已经被他摔打的遍体鳞伤,一来是要把野草分出条路来,二来左右无人天地无声的时候真的很吓人,总得制造点动静给自己长胆儿。

今天的太阳很毒,走了不一会张翙故意弄湿的衣服就又飘扬起来,不得已又得听下去不远处的溪水里再把它弄湿,溪水映出他黝黑却稚嫩的脸庞,是那张熟悉的脸,长得不是很俊俏,却也说不上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