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前言一:写星际未来的初衷(2 / 2)大佬重生后野遍全星际首页

他有两颗心脏,拿着一把音速起子,驾驶着一架外面看着小内部无限大的时间机器,穿梭在宇宙中,进行各种冒险。

这部科幻剧,是我见过,最浪漫最奇特最美好的科幻故事。

我会永远记得,在某个时空里,有一对恋人为了各自的星球,不得不分开,永不相见。

他为了见她一面,只能燃烧一颗废弃的恒星,可为了更多的生命,却无法陪伴她一生,只留下一个克隆人。

可对她来说,克隆人再像他,也不是他。

我永远记得,有一个在花园里的小女孩,某一天见到一个带着土耳其毡帽的奇特男子,他带她去无限神奇的宇宙遨游。而她和她的竹马小男友,经历了各种冒险,终成眷属。

她独自一人,在看不到时间尽头的机械空间里,化身机甲战士,每天是无休止的战斗,直到与爱人和故友们重逢。

而她的竹马,为了她,穿回千年前的罗马,成为一个普通的百夫长,只为守护她千年。

他们终成眷属,可在结婚的那一天,所有人都忘了,他们最好的朋友“博士”,直到一本和时间机器颜色相近的蓝色笔记本出现……

后来,他们的孩子,成了博士的爱人。

她穿梭在每个时空里,追寻他的足迹,与他邂逅无数次。可是,他们的时间是相反的,一个走向的是新生,另一个走向的是衰亡。就算是这样,也要前进啊,只为最可爱的你。

这个故事里,也有爱情,可我看到的是广阔的宇宙。我很喜欢它,因为我觉得,对未来的幻想,绝不是空洞的无生命的幻想,那必定是一个追求自由、可又尊重生命的幻想。

无论是何种生命的世界,本质都是一样的。

我很喜欢这部剧,有个导演关于主角的评价,他说:你看,当他们创造这个英雄的时候,他们没有给他手枪,而是给了他一把修理东西的起子(博士的常用工具——音速起子);他们没有给他坦克、战舰或者X翼战机,而是给了他一座人们可以求助的警亭(博士的时间机器外观);他们没有给他超能力、尖耳朵或者高温射线,而是给他一颗额外的心……他们给了他两颗心,这是多么非凡啊,所以,永远都不会有一天,我们不需要博士这样的一位英雄。

私以为,这个想法真的很好。是的,永远,即便是未来世界,尊重生命和自由,也永远不可抛弃。无论多强大的能力,多发达的社会,如果不尊重生命,不敬畏自由,那就是落后的。

所以,在写小说的时候,我总想将这些想法,一点点渗进去,也希望有一天能遇到很多跟我一样喜欢这些东西的作者或者读者。

人类的生命是有限的,只是匆匆忙忙一辈子,为了生存忙碌半生,又为生活忙碌半生。

可想象的世界,有无限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