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太美了!
李清照惊了,她的眼睛里充满了不可思议的神色。
作为一个词曲大家,她自然能看得出:
这是一篇惜花伤春的词,实际是借惜花之情,来表达词人对青春时光的短暂而发出的感叹。
词好,字也好!
瘦金字体,刚好是最近刚开始在民间流传的书写字体。
但是能书写这么流畅而且优美的,她没见过。
李清照蹲下身去,将地的那首词捡起来,在嘴里念叨了几遍,然后用震惊的神色看向张道远,声音有些颤抖的说道:
“公子,清照自问熟读天下诗词,却从未见过如此优美的词令,不知道这首词,是何人所作?”
你不知道啊?
那就好!
张修远也松了口气。
那就有的说了。
这首词,是张修远自己抄写的,也是演出道具。
当年文学院著名的大才子,书法不是盖的。
刚才这张纸调出来的时候,张修远也才想起来,纸抄的这首如梦令,就是眼前这位奇女子早期时候的作品。
只是他不确定,此时李妹妹现在还有没有将这首词写出来。
刚才他就等着看李清照的反应,要是她已经写出来了,那自己就是另外一套说辞。
不过从李清照和雀儿脸的表情能看出,自己捷足先登了。
那我就不客气了。
“来京路,看到山野之外的世界如此广阔,想到自己年纪已经一十八却毫无建树,心里很是惭愧,就有了一些感慨!”
“见笑了,不登大雅之堂之作罢了。”
张修远一脸惭愧。
奥斯卡欠他一个小金人。
是这个人作的!
虽然让人难以置信,但是这是唯一的解释了,李清照的眼中,闪过奇异的光。此时雀儿看张修远的眼神,不再是一开始的戒备,而是带着一种崇拜。
这丫头从小跟着李清照,也是受过文学熏陶。
整个北宋环境如此。
声色犬马,吃喝享乐。
自己不一定能写出来,但鉴赏的能力还是有的。
在雀儿眼中,就算是名满天下的周邦彦周大家的词,比起这首如梦令,也要逊色几分。
最关键的是这两人刚好处于这个年纪。
这种悲春伤秋,感叹时间流失的词,刚好最能引起这些文青的共鸣。
去李府的路。
李清照在前面走着,手还拿着那首《如梦令》在欣赏,雀儿抱着用布包包起来的几本书法拓本,像是抱着宝贝,更在李清照的身后,向李府走去。
在他们心中,这个叫张修远的人,就是文曲星下凡。
张修远跟着两人去李府,是要去取钱。
刚才李清照脸红的问这些东西的价格,毕竟在文人看来,这种雅事,用来做交易是在有些俗。
何况,在看到《如梦令》之后,李清照对张修远彻底改观。
“你看着给点就行!”
咱是俗人!
刚才,张修远已经说了。
以后要是被识破了,自己也不尴尬。
自己说了,你们不信那是你们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