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蛰刚过,雨水渐丰,这天绝早,夜飞雪便背起箱笼,脚步匆匆地赶向集市。
他是孤儿,自打有记忆开始,就独自一人生活。
前两年,在山水乡乞讨的时候,幸运地被街道上开杂货铺子的老板李三六招进屋里,让他做了铺子里的学徒伙计。
管饭,但是没几钱零花钱,每天跟着老板从早忙到天黑。
可从那以后,终日里蓬头跣足、衣不蔽体还居无定所的他,才总算终于拥有了一个落脚安身的地方。
有饭吃、有地方住,比什么都好,夜飞雪很满意,也打心眼里感激老板李三六。
他虽小,头脑却比较灵泛,学东西很快,上手速度也不慢,对老板还忠心耿耿。
所以在当了三六杂货铺的伙计之后,大约只打了大半年的杂,他就开始负责背着箱笼,到附近镇集去赶场摆摊。
这也相当于开设一个流动的小分店。毕竟山水乡只是个并不怎样富足的乡镇,李三六仅靠一家店铺养活一大家子老小有点吃力。
在夜飞雪还没有正式负责这么个流动的分号时,李三六都是自己亲自去往各附近集市跑场趁集的。生意没多有少,总比不跑强。
夜飞雪当了伙计之后,也跟着李三六跑了不少场次。
等夜飞雪逐渐熟悉了地头行市,李三六自己慢慢地又另外准备了一副行头。
因为有的地方赶场趁集的日子是同一天,这样做,分头行事有利于他们占领更多的市场。
夜飞雪全面负责他驮在背上的这家小分号,干的异常起劲、异常认真。
他所贩卖的,当然还是山水乡杂货铺里的那些个东西。买卖不好的时候,还要背着沉重箱笼走街串巷,到村庄里去做行脚货郎叫卖。
可这些都不是个事。相比定点摆摊,夜飞雪喜欢到处售卖的经营方式。他年少好动、腿脚轻便,每天从早跑到晚,仍旧兴兴头头。
箱笼里面满装的,都是些生活必需品之类的零卖。
由于他头脑机敏、反应敏捷,跑的地方也多,干得有声有色,所以这家流动分号效益,也还算不错。
当然,他每日里辛苦赚取到的钱,都得上交给老板李三六。一分一厘,一丝不苟,算得清清楚楚。李三六也相当信任他。
不过,他偶尔也会悄悄地为自己私藏点细碎银子,作为私房钱。
毕竟学徒不能当一辈子,他也得替自己的未来打算打算,攒点儿本钱。
尽管每次只能很少,但聚少成多、集腋成裘,日子一长,竟然也有五、六钱了。对他而言,这数目可谓相当可观。
这一次,他负责跑集的目的地是汪塘,而李三六跑的是金兰寺。
不过上一场,他们正好是反过来的。上一场夜飞雪跑金兰寺,李三六跑的是汪塘。他们有时候会这样穿插错开一下。
李三六上一场在汪塘铁匠铺里定做了一把砍柴刀,约好了今天来取货。一早出门前,他就交代夜飞雪,让记得去铁匠铺帮忙拿回柴刀。
像这些事,夜飞雪当然做过不止一次,自然而然地一一答应,记在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