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一章 藏头诗(1 / 2)长生之五个打一个首页

咣当----

大刚的重剑掉在了地上,他看傻了,没有把剑拿稳。

“他是魔鬼,快跑啊!”同样看傻的还有血手堂剩余的黑衣汉子,顿时惊醒过来,呈鸟兽散。

阳逍微微叹息一声。

“白鹤亮翅。”

原本他清凉温和的声音听起来斯文儒雅,如今听在黑衣汉子的耳朵中,无疑是阎王的催命符。

大刚看到阳逍的身影如同白鹤飞舞,潇洒异常,白鹤扇了七次翅膀,那7个四散奔逃的黑衣汉子在鹤嘴地轻啄之下,喉咙飙出一道血花,捂住喉咙相继气绝而亡。

“阿俊,来打我一下。”大刚结结巴巴道。他仍然不敢相信他所看到的一切。

一分钟以前,他认为他们今天十死无生。一分钟后,敌人全部躺下了。

短短一分钟,从地狱到了天堂,饶是大刚平时粗线条,如今也是胸中激荡,劫后余生的欢喜从心底蔓延开来。自己死不足惜,大小姐落在敌人手里,那下场会让他死不瞑目。

“大刚,你没有做梦,我们得救了。”厉胜男心里五味杂陈,“兄弟盟也得救了。

如此天大的恩情,我该如何回报?”

想起平日里父亲的教导,以及从小到大在兄弟盟耳濡目染的兄弟义气。

“受人滴水之恩,必当涌泉相报。”这句俗话自然而然从脑子里浮现。厉胜男美目怔怔地望着从储物戒拿出来一件崭新衣服穿上的阳逍,高大英俊,丰神如玉。刚才那充满男性阳刚之气,刀削斧凿般的上半身,让她有些眩晕。

“滴水”,“涌泉”,厉胜男不知突然想到了什么,脸羞得通红,心跳加快仿佛要从喉咙跳出来,衣衫划破露出小麦色的健康肌肤也泛起一丝玫红,身子忽然有些乏力和酥软,那娇羞的模样简直美艳不可方物。

江湖儿女,面对救命之恩,无非就是今生以身相许和来世做牛做马。对厉胜男来讲,这似乎并不难选择。而她也有足够的自信不会是恩将仇报。

见一位大美女直勾勾地盯着自己换衣服,阳逍有些自豪,也有些尴尬:这魔鬼筋肉人的变身猛是猛,就是有点费衣服。

为什么只爆衣服,不爆裤子?阳逍也不知道。

理由大概和记忆中另外两个爆衣狂魔是一样的。

这两个猛男,一个胸前有七个伤疤,一个眼睛老是爱瞎。

阳逍干咳一声“我看几位兄弟有伤在身,要不先处理下伤势,我打扫下战场先。“

然后转身去摸尸了。

厉胜男咬着性感的嘴唇,应了一声,从和大刚一起掏出携带的疗伤丹药,给受伤较重的张勇和石俊做紧急处理,石英只是被矮子徐成打晕过去反而没有受伤。

阳逍看着被自己亲手打死的血手堂众人,摇了摇头,两世灵魂都是第一次杀人,眼看十条鲜活的生命就永远留在了这里,阳逍一阵感概,生命是何等的脆弱,自己一定要变强。很快,他排除了心理上杀人后略微不适,开始搜寻他的战利品。

果然是: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无尸骸。

从十个人身上一共收集了1万两黄金的银票,100年份以上的草药9株,各种丹药7瓶,毒药2瓶,《青魔手》秘籍一本,还有几件认不出来的小物件,最后还在矮子身上搜到了一枚令牌。呈青铜色,入手冰凉,背后刻了个血红的杀字,下面有数字11.

阳逍一股脑将战利品塞进储物戒指,满脸幸福“又是满满的收获的一天!”

在阳逍摸尸的时候,厉胜男5人默默地站在他身后,看他笨拙的动作,不难猜测出这个神秘的年轻高手是第一次杀人。

易州什么时候出现了这么一位怪物啊。厉胜男大小也是个天才,也曾经在青城书院进修过。从小到大,武功的从来都是同龄人的佼佼者,别人家的孩子。然而,今天阳逍的出现,将她的骄傲彻底打碎。3个气海境的高手,最多十息,就如同杀鸡一样被阳逍杀了。这也意味着,阳逍可以单刷他们兄弟盟。

至于人海战术,想起阳逍恐怖的身法,她赶紧摇了摇头。侏儒徐成个子虽矮,但身份非常犀利,尤其那招灵猫滚油就让她自叹不如。就凭这招灵猫滚油,她就拿徐成没有丝毫办法。徐成想打就打,想走就走。而徐成的速度身法在阳逍面前,却好像才学会走路的婴儿,毫无还手之力。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厉胜男想破脑袋,也想不出阳逍是何方神圣?什么样的师父和什么样的宗门才能培养出这么可怕的怪物。起码,青城学院不行,外院不行,内院的天才们也不行。

帝国人榜中的年轻强者,也对应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