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府人口简单,常住的只有林二公子和他祖母,大公子军功在身,封了王,常住京城。外院的饭菜都是林府的厨子送的,若这二公子不在府内,便见不着荤腥,偏这二公子是个常不回家的。
“那我以后常回来吧,罗西毕竟是个小姑娘,她一人在家,不太妥当。”符兴安沉思片刻,想着对策。
“我没事的符大哥,平时我都锁好门,大家都知道你的威名,不敢来。”罗西连忙应道,怕给符兴安添麻烦。
“就怕有不长眼的。”符兴安那张平日吊儿郎当的脸上浮现出深深的担忧,很是稀奇。
罗南瞅瞅两人,咽下去口中的食物:“表哥中了举人,年后就要进京参加春闱,大概很久都不会回家,若我以后接了师父的活,值夜便是常事,小妹便去舅舅家,住表哥的房间。”
他之所以这么笃定,是因为之前舅舅、舅母多次想要两人搬过去一起住,虽说现在舅舅家宽敞了许多,但还有胡伯一家,若要腾出两间房,怕是会影响两个兄弟读书,他拒绝了。
“如果不方便的话,一定要说与我,我们两个可以错开值夜。”符兴安如今是太守公子的随从加保镖,也是要值夜。
“我那宅子做了火墙,你们今年冬天去我那里住?”符兴安又开始琢磨,他实在不放心两人,况且他家就在这宅子南面。
“大哥,我妹妹还要嫁人呢,她眼看就要及笄了。今天搬你那里,明天我就得被舅舅骂死。”
符兴安是好心,就是有时太不顾及世俗了。
罗南也不太在意繁琐礼节,但她好歹要点脸面,还有在乎的人。
符兴安一孤家寡人,完全不管不顾。
“早知道当初就直接开个门了。”符兴安嘟囔着。
“什么?”
罗南听到了,一个花生米砸过去。
符兴安竟用嘴接住了。
罗南好气又好笑。
他也想搬过去,每年的冬天最冷的两个月,也是她最难熬的日子,他好怀念有暖气的时光。
再者,有火墙,在这城里,无论是炭火还是柴火,对他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负担,他也不想再花费符兴安的银子了,总怕这份人情自己还不起。也正因如此,罗南一直想拼命赚钱,想要赚够钱就搬去南方的安南,据说那是一个四季如春、风景如画的地方。
晚上,罗南看着罗西白嫩的脸蛋,忍不住亲了一口,他把罗西当女儿来养,养得还挺好。
把罗西养好,这大概是她唯一期望,也是她为了自己找的任务,
人活着,还是有点盼头的好!
他走到书桌前,翻动着已抄完的书籍,感叹罗西的字是越来越好了,比自己这个师父强太多了。
在这个世界,印刷术还不发达,书籍大多靠手抄,比较昂贵。
书坊除了卖书,还可以租书。
一开始罗南只是想教罗西识字和知识,是不想她做个文盲,但后来罗西得知抄书可以赚钱,舅舅也管着林府最大的书坊,价格也给得比较公道。她便苦练书法,想着减轻点罗南的负担。
罗南一开始是不反对的,从她常熬夜开始,那时罗南的月钱也涨了不少,够两人开销了,便禁止她抄书来卖,现在她抄书只许保存,不许外卖。
罗南是怕她小小年龄熬坏了眼睛,再则,纸张成本很高,抄书实际也是辛苦钱。
现在她抄书最大的动力便是给安南看。
罗南将抄完的书放到书架上,原本则放在包里,想着明日给书坊送去,再借一本。
第二日,清晨,罗南起床后,走到厅堂,拿起桌上的油条,喝了口豆浆,看着院子里正浇花的罗西,想起院内花草的由来,不由得笑了。
十年前,大夏国北境遭遇外邦入侵,刘叔本是北方大族,全家南下,路上几乎死伤殆尽,最后背着母亲一路要饭到通州,被舅舅救起。
北境战火平息后,刘叔便回去,从自家偏宅挖出了当初埋下的金银珠宝,后托人送来了一些金银。
那时,母亲刚在老家去世,这宅子是母亲去世前托在通州的舅舅买的,两人操办完母亲的身后事便搬到了通州,罗南一直庆幸母亲的先见之明。
罗西得知刘叔的时候,天天在家里挖坑,想着发财梦,也不看看自家这院子也不像是有钱人住的地方,但那时确实过的苦,罗南想着让她有点事做也不错。
那段日子,罗南回家晚了都小心翼翼地,生怕不小心掉进坑里。
罗南想着反正都翻新了,便去买了些种子,后又去林府相熟管事的那里要了些种子,让罗西填坑时种上。
果然,这些花草都长得格外旺盛,罗南经常用来做人情送出去。
罗南也很庆幸,罗西没听完后半段。
舅母还说,刘叔融了些金银在墙壁中。罗南还真怕她把房子给拆了。
很久之后,罗南和舅母说起罗西挖坑的事情。
舅母惊诧片刻,笑了。
笑着笑着便哭了。